杜絕酒駕,要強制代駕制度

 

日前高雄市又發生酒駕車禍致人於死的案件,市長陳其邁發出重話,要求對酒駕者加重刑罰,以儆效尤。但是事後的懲罰,已無法挽回失去的生命。所以刑罰只是治標,不是治本。

 

要完全避免酒駕肇事,唯有全面消除酒駕情形,無一例外。這就要靠飲酒者的自制與配合。但是飲酒者自身的節制能力往往受到外在情形的破壞。因為酒後不能自行駕車,會產生極大的不便,因此意圖僥倖,或者選擇鋌而走險。

 

事實上,目前飲酒場所都已有代駕服務,這才是絕對安全的措施。問題是代駕服務還未能完全普及,隨叫隨到,而且費用不低,使得飲酒者產生排斥心理。

 

政府與其加重刑罰,不如強制規定酒後代駕制度。一方面大量配備代駕人力,能夠隨叫隨到;另一方面補貼代駕業者,降低代駕費用。如此雙管齊下,必能受到飲酒駕車者歡迎。唯有使酒後需要駕車者能夠輕易獲得代駕服務,才會引導當事人自發性地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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